第(2/3)页 他话不多,但眼神活,手脚也勤快,更重要的是,他有一股国内犯事逃出来的年轻人特有的狠劲和谨慎,知道什么该看,什么不该问。 二舅用着他,也算顺手,但并没把他当自己人,更没打算让他接触核心的生意。 这样的日子过了不到两年。 二舅因为国内家里出了急事,加上可能也觉得这边局势越来越复杂,萌生退意,决定收拾细软回国。 临走前,他给阿华留了一笔不算多但也能支撑一段时间的生活费,拍了拍他的肩膀。 “振华,舅回去了,这边……你自己看着办吧。这地方,水深,能早点脱身也好。” 二舅走了。 阿华捏着那叠钞票,站在异国他乡尘土飞扬的街头,第一次感到了彻骨的迷茫和恐慌。 回国?他回不去。 留下?举目无亲,语言也不甚通,他能干什么? 就在他最彷徨的时候,机缘巧合之下,他帮了一个在集市上因为语言问题与人冲突的中国人。 那人三十多岁,相貌普通,但眼神很稳,身边跟着两个沉默的汉子。 阿华凭借在这边混了两年学到的几句散装缅语和本地土话,帮他解了围。 这个人,就是后来阿华口中的“老大”,当时是这一带新兴的、以赌场和地下钱庄起家的一个小头目。 而那天,和“老大”在一起,戴着金丝眼镜、显得更斯文些的,就是“眼镜蛇”。 只不过那时的“眼镜蛇”,远没有后来的阴鸷威严,更像是“老大”身边的一个军师。 “老大”觉得阿华这小子机灵,又是国内跑出来的,无牵无挂,是个可用之人。 便问他愿不愿意跟着干。 阿华几乎没有犹豫。 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? 于是,他扔掉了王振华这个名字,成了“阿华”,开始跟着“老大”做事。 最开始,做的也还不是电信诈骗。 那大概是十年左右,缅北的电信诈骗刚刚开始冒头,远没有后来这般产业化、规模化。 阿华干的是更基础的活儿:看守赌场、收放小额高利贷、替“老大”跑腿传递一些不便明说的消息、偶尔也参与“处理”一些不听话的债务人或竞争对手。 这些活计黑暗、危险,但来钱确实比打杂快得多,也让他迅速见识到了这个世界最赤裸的丛林法则。 他学得很快,心也越来越硬。 第(2/3)页